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全面加強排查綜合施策——《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述評
近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全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市場監管總局迅速行動,積極落實部署要求,發布《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全面加強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這份方案,不僅顯示出市場監管總局全面加強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決心,也彰顯了建立嚴進、嚴管、重罰的安全監管機制,綜合施策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的工作力度。
抓住“關鍵點”——
三個時間節點 兩項工作機制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施方案》中,“安全”是貫穿始終的高頻詞,也是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宗旨所在,更是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落實新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全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企業人員崗位安全責任的職責所在。
《實施方案》中有3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值得關注。3個月——用3個月左右時間開展集中攻堅,聚焦燃氣氣瓶生產、充裝和燃氣灶具、燃氣用連接軟管、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可燃氣體探測器,以及燃氣緊急切斷閥等燃氣器具生產、流通,“大起底”排查整治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切實消除突出風險隱患;半年——再用半年左右時間鞏固提升集中攻堅成效,組織開展“回頭看”,全面完成對排查出風險隱患的整治,構建燃氣氣瓶和燃氣器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2025年年底前——到2025年年底前,建立嚴進、嚴管、重罰的安全監管機制,完善相關法規標準體系,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基本建立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從3個月“大起底”到半年“回頭看”再到一年后“建長效”,從抓住重點集中攻堅,真正發現問題、真正整改到位,到用半年建立燃氣氣瓶和燃氣器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再到總結推廣專項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法規標準和各項政策措施,基本建立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持續兩年多時間的專項整治行動,3個時間節點,兩項工作機制,時間明確、任務清晰、部署有力,處處體現出堅持抓住關鍵、重點突破的工作方法——抓緊排查燃氣氣瓶生產、充裝以及燃氣器具生產、流通環節的突出問題,嚴格查處假冒偽劣產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大信用懲戒力度,強化震懾效應;處處體現出打建結合、標本兼治的全局部署——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和燃氣器具質量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加大制度供給力度,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抓住“關鍵點”,這是積極落實《工作方案》的具體舉措,也是從排查整治到長效機制的有效探索。
串起“重點面”——
四項排查整治 兩個責任落實
在這份涉及多個業務司局工作的方案中,處處可見“安”字為先的初心——“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明確相關企業城鎮燃氣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提升本質安全水平”……也處處可見“嚴”字當頭的力度——“嚴肅查處燃氣氣瓶充裝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燃氣氣瓶制造和檢驗環節監管”“嚴格落實燃氣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制度”“嚴格落實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
《實施方案》中用4項深入排查整治進一步真正發現問題、真正整改到位、真正落實責任——深入排查整治燃氣生產、氣瓶充裝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深入排查整治瓶、灶、管、閥等產品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深入排查整治燃氣壓力管道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加強監管執法薄弱環節排查整治;嚴格落實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燃氣器具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這4項排查整治、兩個責任落實,也串起整個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面”,而這些“重點面”也正是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重要環節風險隱患的構成因素。
全面排查隱患風險,是《實施方案》的最大特點。從排查整治燃氣生產、氣瓶充裝安全,強化對液化石油氣的質量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燃氣氣瓶充裝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到排查整治瓶、灶、管、閥等產品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具體到嚴格燃氣氣瓶制造和檢驗環節監管、嚴厲查處“問題瓶”、全面摸排燃氣器具生產經營單位、加強燃氣器具生產單位全覆蓋監督抽查、加強燃氣器具經營環節監督檢查、溯源管理移送的“問題灶、管、閥”等涉及環節,再到排查整治燃氣壓力管道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具體到加強燃氣壓力管道生產環節監管、嚴格落實燃氣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制度,最后到加強對監管執法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對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管執法等監管執法薄弱環節的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確保做到應查盡查、應檢盡檢,確保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各個環節筑牢安全防線。
在安全第一、系統治理的思路下,《實施方案》明確經過排查整治,一方面嚴格落實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督促指導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監督落實機制,建立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清單并實行閉環管理。督促燃氣氣瓶充裝單位按要求配備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嚴格落實燃氣器具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燃氣器具生產單位全面落實相關管理規定,督促燃氣灶具等產品生產銷售企業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針對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生產企業進貨查驗、入庫驗收、出廠檢驗等信息記錄情況,銷售企業進貨查驗、入庫驗收等信息記錄情況進行深入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消除潛在風險。
串起“重點面”,這是明確相關企業城鎮燃氣安全主體責任和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責任的系統部署,也是切實提高排查整治質量,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有力舉措。
織牢“安全網”——
一個根本目標 六項綜合施策
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升特種設備本質安全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實施方案》的遵循所在、目標所在。如何結合市場監管部門職責,織牢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網”,到2025年年底前,建立嚴進、嚴管、重罰的安全監管機制,基本建立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實施方案》在工作方法和系統治理等方面進行了探索。
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涉及到生產、經營、流通等各個環節,也關系到生產單位、經營主體等各個方面,這就需要綜合施策,多途徑、多方式聚合發力——不僅要推動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規范城鎮燃氣工程安裝收費行為,健全各種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安全宣傳教育,還要完善有關法規標準,做到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更要推進燃氣安全監管智能化建設,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依靠科技賦能提升產品本質安全水平。
鑒于此,《實施方案》中,不少司局都是作為牽頭單位負責具體工作。這一方面體現出市場監管總局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風險的力度,另一方面也說明,在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這個宗旨下,需要多部門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齊抓共治,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風險點,才能確保全局安全整體可控。
比如,在切實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中,既有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也有燃氣器具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又如,在推進燃氣安全監管智能化中,既有燃氣氣瓶信息化追溯管理,也有燃氣器具質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再如,加強對監管執法工作的督促檢查、對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管執法等薄弱環節的排查整治,既是對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強化監管執法,也是對部分監管部門執法“寬松虛軟”的督促檢查。
織牢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網”,需要牽住“牛鼻子”,需要打出“組合拳”,需要攻克“老大難”,這是市場監管系統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履職盡責的使命所系,也是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職責所在。
近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全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市場監管總局迅速行動,積極落實部署要求,發布《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全面加強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這份方案,不僅顯示出市場監管總局全面加強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決心,也彰顯了建立嚴進、嚴管、重罰的安全監管機制,綜合施策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的工作力度。
抓住“關鍵點”——
三個時間節點 兩項工作機制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施方案》中,“安全”是貫穿始終的高頻詞,也是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宗旨所在,更是市場監管部門深入落實新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全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企業人員崗位安全責任的職責所在。
《實施方案》中有3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值得關注。3個月——用3個月左右時間開展集中攻堅,聚焦燃氣氣瓶生產、充裝和燃氣灶具、燃氣用連接軟管、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可燃氣體探測器,以及燃氣緊急切斷閥等燃氣器具生產、流通,“大起底”排查整治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切實消除突出風險隱患;半年——再用半年左右時間鞏固提升集中攻堅成效,組織開展“回頭看”,全面完成對排查出風險隱患的整治,構建燃氣氣瓶和燃氣器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2025年年底前——到2025年年底前,建立嚴進、嚴管、重罰的安全監管機制,完善相關法規標準體系,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基本建立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從3個月“大起底”到半年“回頭看”再到一年后“建長效”,從抓住重點集中攻堅,真正發現問題、真正整改到位,到用半年建立燃氣氣瓶和燃氣器具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再到總結推廣專項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法規標準和各項政策措施,基本建立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持續兩年多時間的專項整治行動,3個時間節點,兩項工作機制,時間明確、任務清晰、部署有力,處處體現出堅持抓住關鍵、重點突破的工作方法——抓緊排查燃氣氣瓶生產、充裝以及燃氣器具生產、流通環節的突出問題,嚴格查處假冒偽劣產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大信用懲戒力度,強化震懾效應;處處體現出打建結合、標本兼治的全局部署——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和燃氣器具質量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加大制度供給力度,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抓住“關鍵點”,這是積極落實《工作方案》的具體舉措,也是從排查整治到長效機制的有效探索。
串起“重點面”——
四項排查整治 兩個責任落實
在這份涉及多個業務司局工作的方案中,處處可見“安”字為先的初心——“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明確相關企業城鎮燃氣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長效機制”“提升本質安全水平”……也處處可見“嚴”字當頭的力度——“嚴肅查處燃氣氣瓶充裝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燃氣氣瓶制造和檢驗環節監管”“嚴格落實燃氣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制度”“嚴格落實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
《實施方案》中用4項深入排查整治進一步真正發現問題、真正整改到位、真正落實責任——深入排查整治燃氣生產、氣瓶充裝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深入排查整治瓶、灶、管、閥等產品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深入排查整治燃氣壓力管道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加強監管執法薄弱環節排查整治;嚴格落實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燃氣器具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這4項排查整治、兩個責任落實,也串起整個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面”,而這些“重點面”也正是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重要環節風險隱患的構成因素。
全面排查隱患風險,是《實施方案》的最大特點。從排查整治燃氣生產、氣瓶充裝安全,強化對液化石油氣的質量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燃氣氣瓶充裝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到排查整治瓶、灶、管、閥等產品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具體到嚴格燃氣氣瓶制造和檢驗環節監管、嚴厲查處“問題瓶”、全面摸排燃氣器具生產經營單位、加強燃氣器具生產單位全覆蓋監督抽查、加強燃氣器具經營環節監督檢查、溯源管理移送的“問題灶、管、閥”等涉及環節,再到排查整治燃氣壓力管道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具體到加強燃氣壓力管道生產環節監管、嚴格落實燃氣壓力管道定期檢驗制度,最后到加強對監管執法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對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管執法等監管執法薄弱環節的排查整治,《實施方案》確保做到應查盡查、應檢盡檢,確保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各個環節筑牢安全防線。
在安全第一、系統治理的思路下,《實施方案》明確經過排查整治,一方面嚴格落實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督促指導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監督落實機制,建立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清單并實行閉環管理。督促燃氣氣瓶充裝單位按要求配備氣瓶安全總監和氣瓶安全員,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嚴格落實燃氣器具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燃氣器具生產單位全面落實相關管理規定,督促燃氣灶具等產品生產銷售企業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針對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生產企業進貨查驗、入庫驗收、出廠檢驗等信息記錄情況,銷售企業進貨查驗、入庫驗收等信息記錄情況進行深入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消除潛在風險。
串起“重點面”,這是明確相關企業城鎮燃氣安全主體責任和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責任的系統部署,也是切實提高排查整治質量,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的有力舉措。
織牢“安全網”——
一個根本目標 六項綜合施策
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升特種設備本質安全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實施方案》的遵循所在、目標所在。如何結合市場監管部門職責,織牢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網”,到2025年年底前,建立嚴進、嚴管、重罰的安全監管機制,基本建立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實施方案》在工作方法和系統治理等方面進行了探索。
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涉及到生產、經營、流通等各個環節,也關系到生產單位、經營主體等各個方面,這就需要綜合施策,多途徑、多方式聚合發力——不僅要推動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規范城鎮燃氣工程安裝收費行為,健全各種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安全宣傳教育,還要完善有關法規標準,做到從根本上消除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更要推進燃氣安全監管智能化建設,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依靠科技賦能提升產品本質安全水平。
鑒于此,《實施方案》中,不少司局都是作為牽頭單位負責具體工作。這一方面體現出市場監管總局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風險的力度,另一方面也說明,在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這個宗旨下,需要多部門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齊抓共治,不放過任何一個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風險點,才能確保全局安全整體可控。
比如,在切實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中,既有燃氣氣瓶充裝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也有燃氣器具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又如,在推進燃氣安全監管智能化中,既有燃氣氣瓶信息化追溯管理,也有燃氣器具質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再如,加強對監管執法工作的督促檢查、對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管執法等薄弱環節的排查整治,既是對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強化監管執法,也是對部分監管部門執法“寬松虛軟”的督促檢查。
織牢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網”,需要牽住“牛鼻子”,需要打出“組合拳”,需要攻克“老大難”,這是市場監管系統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履職盡責的使命所系,也是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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